法医临床鉴定
法医临床鉴定是运用临床医学、法医学理论与技术,研究解决与法律有关的活体损伤、伤残、生理功能及病理状态的学科。该鉴定旨在为司法审判提供关于致伤方式、程度、伤残等级、医疗纠纷及劳动能力等科学证据。
业务包括:
一、020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
公检法机关委托:依据两院三部发布的《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》对涉及人身伤害案件中伤者的损伤程度进行评定。
二、0202人体残疾等级鉴定
交通事故处理委托(交警、当事人、保险公司):一般情况下,依据两院三部发布的《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》标准,对事故伤者进行伤残等级评定;
人身保险理赔委托(保险公司、被保险人):根据GB/T44893-2024《人身保险伤残评定及代码》或保险合同约定的伤残标准,对意外受伤的患者进行伤残评定;
认定工伤案件委托(工作单位、伤者):根据GB/T16180-2014《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》、《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(试行)》,对工伤进行残疾等级评定及劳动能力评定;
故意伤害案件处理(办案机关、当事人):根据两院三部发布的《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》标准,对遭受故意伤害的伤者进行伤残评定。
三、0203赔偿相关鉴定
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委托(法院、当事人):在打涉及人身损害引发的侵权纠纷中,对受害人进行三期评定(误工期、护理期、营养期)、护理依赖程度评定、后续治疗项目评定等,作为赔偿方案的细化支持项目。